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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02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州税收秩序,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收违法行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管理办法》,现将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接受税收违法行为的举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单位:大理州国家税务局受理税收违法行为的部门为州局、各县、市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
   二、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
   大理州范围内涉嫌国税系统管辖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三、举报事项的说明:
   1、大理州国税局各级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各级举报中心及其中心工作人员在举报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循有关保密制度,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2、举报人发现举报机构接待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要求其回避。
   3、举报人有选择举报方式的自由。举报可采取书信、口头、电话或者检举人认为方便的形式提出。
   4、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各级举报中心将予以尊重和保密。
   5、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欢迎社会各届举报税收违法行为。为了保证举报案件的查处,请检举人尽可能详实地为国税机关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和证据。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6、检举人要求答复办理情况,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告知查处工作和查处结果。举报人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询问,要求给予答复。
   7、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四、大理州国税局各级举报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大理州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2209609,地址:大理市下关苍山东路245号,邮编:671000
    大理市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2331096, 地址:大理市下关苍山东路245号,邮编:671000
    祥云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3125130,地址:祥城镇八里路33号,邮编:672100
    弥渡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8162480,地址:弥渡县弥城镇中和路17号,邮编:675600
    南涧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8520324,地址:县城富民街,邮编:675700
    宾川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7311169,地址:金牛镇金牛路99号,邮编:671600
    巍山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6350782,地址:文新街4号,邮编:672400
    漾濞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 0872-7523155,地址:苍山西镇苍山中路72号,邮编:672500
    永平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6520994,地址:博南东路20号,邮编:672600
    云龙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5521661,地址:文笔路13号邮编:672700,邮编:672700
    洱源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5123139,地址:茈碧湖镇洱周路西段北侧,邮编:671200
    剑川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4525563,地址:金华镇永丰北路,邮编:6371300
    鹤庆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0872-4133856,地址:云鹤镇鹤阳路西段21号,邮编:671500
    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另,全州各级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均设有举报箱,每个月开箱一次。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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