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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计划”育百万“种子”教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4-18     浏览次数:

  从教育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召开的“国培计划”总结交流工作会上获悉,2010年“国培计划”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共计培训115万名农村骨干教师。通过网络匿名评价统计,参训学员对“国培计划”满意率达85%以上。

  “国培计划”是财政部、教育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启动实施的第一个重大教育发展项目。按照两部的部署,各地组织实施了“示范性项目”和“中西部项目”,对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和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各级政府和教育、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加强了对农村地区骨干教师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探索了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教师远程培训等模式,培训了一大批“种子”教师,有效地探索和创新了教师培训模式和机制。

  在“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下,各地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启动了本省教师培训计划。初步统计,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近10亿元,比2010年增加3亿元。其中,北京、山东、浙江、重庆、天津、广东、河南、江苏8省(市)经费增幅超过2000万元。

  两部门强调,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扎实做好2011年的“国培计划”实施工作。两部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在培训方案的设计上,要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三种培训模式的结构,建议适当加大脱产研修培训的规模;培训重心要继续下移,将经费更多用在农村教师素质提升上,通过中央的示范,带动地方政府切实加大农村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

  在培训的组织实施上,要继续抓住几个关键环节。要通过招投标遴选高水平院校、机构和优质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从全国范围内聘请专家;要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提供满意的培训服务。

  据介绍,近年来,中央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支持和引导地方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一是2001年实施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就专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培训项目。二是2006年起,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教师培训经费渠道。目前,全国农村中小学校每年可用于教师培训经费约35亿元。三是中央本级不断增加教师培训经费,从2005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每年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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