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财政部提出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确保实现财政部提出的到2012年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省级、地市级、县级以及具备条件的乡级所属预算单位,并要覆盖到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目标要求。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保山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形成市、县(区)、乡三级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良好态势。全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截至2012年8月底,全市454个部门1345个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县本级预算单位改革已实现全覆盖,乡镇预算单位改革面达到69 %,隆阳区、昌宁县、腾冲县三个县区乡镇预算单位改革已实现全覆盖,施甸县和龙陵县乡镇预算单位改革面分别为45 %和36 %。全市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改革的资金范围已基本覆盖全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通过改革,财政国库资金调控能力和运行效率大幅提高,简化了财政资金的拨付环节,提高了预算单位支出的透明度。从纳入改革的资金量来看,截至2012年8月底,全市纳入改革的财政性资金总量为50.8亿元,比上年增长40%,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4%。财政直接支付29.86亿元,财政授权支付17.47亿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大力推进,为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