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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以项目结算评审为基础 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5-08     浏览次数:

  曲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采取四项措施,以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结算评审为基础,积极与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各负其责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机制。

  一是着力打造“阳光评审”机制。主动设立监督电话,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工程评审的透明度。同时,建立了项目评审会审制度,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或技术难度大、有争议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会审,提高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着力强化评审结论的应用。把审核结论作为财政核拨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核减的投资金额一律按比例调减财政投资或将核减资金上缴财政专户。积极探索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和资金效益。

  三是着力拓宽评审范围和领域。继续加大对教育、市政工程、土地整治、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的评审力度,开辟新的工作领域,拓展投资评审空间,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全方位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宣传和信息工作,营造有利于评审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2年累计评审结(决)算项目28个,评审额16459万元,共审减工程造价1246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5213万元,综合审减率7.57%。评审范围从新建基本项目拓宽到扩建、维修、市政工程、土地整治等领域,合理确定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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