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2013年第一批政采甲级代理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5-16     浏览次数:

  今年第一批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5月27日8时前,代理机构可在指定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批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13]12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此次资格认定工作相关程序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2013年5月27日8时前,各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审核系统”中完成网上申报工作;5月28日17时前,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排号通知;5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集中接收代理机构申报材料;6月14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集中审核代理机构申报材料。

  《通知》要求,代理机构须及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按照排号通知中规定的时间递交申报材料。《通知》强调,2013年11月前资格证书到期需重新申请的代理机构,均应参加本次资格认定工作。

  对于初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装订规范的代理机构,申报当日能补正的,可于申报当日下午16至17时递交补充材料;申报当日不能补正的,须按规定时间统一递交材料。

  据了解,财政部将对各机构申报的机构名称、专职人员名单、注册资金、有效业绩总额、固定营业场所等要件内容及拟授予资格的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财政部将暂缓公告,并进一步核实。

  据悉,为了方便代理机构提前熟悉申报工作流程,财政部随《通知》一同发布了《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审核工作流程》和《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规范》。

上一篇:财政支出取向合理 重点保障民生领域
下一篇:预算绩效管理顶层设计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