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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国税局从六个方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0-27     浏览次数:

一是抓学习,增强执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多渠道、分层次的开展岗位培训。在学习内容上,既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学习,又加强执法业务知识学习。根据基层税务工作的实际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学有成效、学以致用。

二是抓程序,完善制度办法。程序法治是行政法治的前提,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就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让执法程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借助今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开展,切实保证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能够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下贯彻执行。

三是抓责任,明确执法职责。按照税收执法责任考核系统要求,做到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将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遵守的规定具体到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工作形式、工作标准和要求上来,让各岗位知道“应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出了问题将负什么责任”,充分发挥好过错责任追究在行政执法中的自我警示、自我纠错、自我完善作用;在整改环节建立健全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健全,提高办案透明度,增强监督机构的自我约束力,自觉排除内外干扰,解决不愿追究、不想追究、不敢追究的问题,在全县国税系统筑起一道规范执法的制度防线。

四是抓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税收执法检查是监督税务行政执法、促进执法行为规范的有效方式。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要及时整改,还要研究执法检查中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积累税收执法好的经验,促进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素质的整体提高。

五是抓服务,树立国税形象。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示范单位的一项基本要求。加强对纳税人的法律服务,在全县国税系统建立“一窗式”服务、标准化服务、首问服务、限时服务、承诺服务等制度。要求纳税人进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问到的第一责任人要全程服务到位;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税问题,受理单位要限时答复;向社会公开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和税务机关应履行的义务,并对纳税人实行承诺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的建设和管理,加大为纳税人解决税收法律问题的力度,真正做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通过一系列服务,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缓解执法矛盾,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六是抓考核,弘扬执法先进。县局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使规范执法,文明服务。通过培训等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人员运用税收政策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能力,不断降低执法过错率,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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