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时,专案组意外发现——其已在案发前去世,但他的银行账户却仍有频繁的资金往来!办案人员认为,企业背后的操纵者可能另有其人,而隐身幕后操纵这个傀儡账户的人,很可能就是案件背后的主谋。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近期以上级移交的一批疑点企业为线索,经过缜密的分类核查,挖出了隐身于企业幕后的虚开违法人员,破获了这起虚开金额近亿元的案件。目前,涉案违法嫌疑人宁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他11名涉案人员取保候审,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
疑点企业中的“特殊者”
2021年3月,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了上级下发的一条案源线索。疑点线索显示:有 69户商贸企业在资金流、业务流方面存在虚开违法嫌疑。这些企业中,有35户商贸企业位于大连市,其余34户企业是大连企业的上游企业,分别位于广西、贵州等地区,这些上游企业经核实多数为无货虚开企业。上级机关判断,从企业数量规模和形迹来看,疑点企业疑似团伙作案。
接到案源线索后,第一稽查局立即组织人员对疑点企业实施分析核查。
检查人员发现,69户案源企业大多于2020年6月至11月期间成立,均存在成立后不久即对外顶额开具大量发票的情况,企业开具发票的品名均为“螺纹钢”“钢板”等。
检查人员调取了35户大连涉案企业的发票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发现这些企业之间存在交叉开票的情况,但企业之间的票流信息烦杂无序,并没有呈现出团伙作案时规律的上下游关系。
在此过程中,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位于大连的35户涉案企业当中有一户企业显得与众不同。
这家名为大连R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公司”)的企业,是接受34户案源疑点企业发票数量最多的一家商贸企业。34户企业中,有7户企业共向其开具了291份发票,在其进项总额中占比66%,这些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1808万元。
数据显示,在9个月的时间内,R公司共对外开具发票261份,价税合计2322万元。该公司的下游企业共19户,这些下游企业均非案源线索内企业,其中大连本地企业有16户,其余3户企业分别位于河北等地。
从涉税信息和经营情况看,这19家下游企业均为正常经营的机械行业和建筑行业实体企业。
初步核查分析结果显示,包括R公司在内的35户疑点企业中:1户企业处于“注销”状态;33户企业处于“休克”状态——近3个月既未领用过发票也没有对外开票行为。唯有R公司仍存在领用发票行为。
R公司多家上游企业处于注销和非正常运营状态,该企业成立以来大量对外开票,金额高达2322万元,却只申报缴纳了3000多元增值税……种种迹象显示,R公司具有虚开违法重大嫌疑,并且截至检查人员核查时,R公司仍在领用发票。
为避免税款流失,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防止涉案嫌疑人望风而逃,第一稽查局迅速向警方通报了案情。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公安分局将该案确立为刑事案件,并与税务机关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对企业实施调查。
蹊跷的转账,陌生的收款人
专案组分析案情后,决定从核查涉案企业资金流入手,打开调查突破口。
办案人员使用专业资金流向分析软件,梳理出R公司、R公司相关人员,以及与R公司有过交集的200多个资金账户,并对其中的数万条信息进行仔细归类和分析。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烦杂的企业账户和相关人员资金往来信息中,他们陆续发现了资金回流和一些蹊跷的资金流向。
办案人员发现,R公司的部分下游企业,按照发票票面金额将“货款”转入R公司对公账户后,这笔钱随即被转入R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的个人账户,而这些款项在按比例扣除一定金额后,最终均被转回受票企业对公账户。
同时,办案人员还发现R公司账户与大量自然人开设的银行账户存在可疑的资金往来。此外,有多笔下游企业货款,在转入企业法定代表人乔某账户后,最终被汇入了多名自然人设立的银行账户中。
例如,R公司曾向下游的大连H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开具发票18份,价税合计190万元。R公司对公账户在收到H公司货款后不久,即将其汇转至名为徐某和井某的个人账户,合计转款金额为173.5万元。
徐某和井某是谁?资金核查中浮现出的最终收款的众多自然人账户,都是什么人开设的?他们与受票企业是否有关联?
“款归原主”的虚假交易
为了调查确定徐某和井某等个人收款方的身份,进一步采集涉案企业违法证据,专案组决定到涉案下游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专案组从R公司19户下游受票企业中,精心选取了包括H公司在内的“购销”金额较大的5户下游企业作为重点调查对象,派出5组检查人员,对这些企业的经营、人员情况实施针对性调查。
办案人员经过核查确认,在H公司和R公司的资金路线图中,最终收款的井某是H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丈夫,而徐某是H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父亲。
其他4家涉案下游企业调查结果也陆续传来。R公司账户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乔某账户汇出资金最终流入的众多个人账户的户主,均是与下游受票企业存在紧密关联关系的人员:不是受票企业的财务人员或业务人员,就是受票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亲属。
经过大量缜密的调查工作后,专案组最终证实:5家重点调查的下游受票企业向R公司支付的“货款”,最终经由受票企业人员账户均实现了“款归原主”,完成了回流。与资金流相对应的业务核查也表明,企业间的“购销业务”根本不存在,R公司向这些下游企业开具的发票,均为虚开发票。
至此,R公司虚开发票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傀儡账户谁掌控
随着案情的明朗,专案组加大了对R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的调查和侦控力度。
办案人员由涉案企业涉税数据信息入手,通过技术手段对涉案人员开票地进行了定位追踪,并最终确定了开票违法窝点的位置——大连甘井子区某楼宇内。
但专案组在调查R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的过程中却发现——乔某在案发前已去世,但他的银行卡账户却仍然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活动。
专案组认为,这一现象表明,本案真正从事虚开违法活动的人员可能并非乔某,企业背后的操纵者可能另有其人。而假借乔某名义操纵其银行卡账户的人员,很可能就是本案背后真正的主谋。
于是,专案组对乔某银行卡所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了追踪核查,发现该手机号码的实际持有人是一个名为宁某的人员。办案人员利用技侦技术对宁某进行了全方位调查,确认实际使用乔某银行卡账户的人就是宁某。
在侦控宁某的过程中,专案组采集了大量宁某操控R公司虚开发票的违法证据,逐渐锁定了其行动轨迹。
同时,办案人员对调查过程中锁定的R公司下游购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10名人员进行了侦控,结合涉案违法嫌疑人生活习惯和行踪,进行了分组布控,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
抓捕时机成熟后,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和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实施收网行动,双方共出动公安干警21名、税务人员20名,对R公司有关人员,以及R公司下游相关受票企业的相关人员同时实施抓捕。
由于组织得当,行动迅速,抓捕行动十分顺利,宁某及R公司下游受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11名嫌疑人均落网。
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翔实证据,落网后的宁某对其操纵R公司,对外虚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此过程中,宁某还供述称,他手中还另外控制着4家从事钢材、建材等经营业务的贸易企业,至案发时,他利用这些企业对外虚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涉案违法嫌疑人宁某控制5户空壳贸易企业,通过虚构钢材等货物购销业务,共向下游6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4份,涉及金额7784万元。目前,宁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已取保候审,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本案最初案源线索中的大连其余34户虚开疑点企业,经检查人员调查,均处于走逃失联状态,已按规定被认定为虚开企业,相关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