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平台贷监管新目标:降旧控新
平台贷监管新“三原则”:
●“全覆盖”原则,即各债权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
●“定性一致”原则,即各债权银行均同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
●“三方签字”原则,即各债权银行均已就平台风险定性和整改措施与融资平台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并通过三方签字进行确认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整肃无尽无休。
昨日,一知情人士透露,监管层已制定了三条新原则,要求6月底之前各银行按照“三原则”要求,重申逐一审定已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并按商业化原则运作的贷款,对于不符合要求者将重新被归入平台贷款管理。
该知情人士表示,新规之下,余额稳步下降的平台贷可能止住下降趋势,甚至暂时性回升。此外,对于2011年的平台贷风险监管工作,监管层的思路已经成熟,并制定了“降旧控新”的目标,即在推进存量平台贷整改的过程中,严格加强对新增平台贷的管理。
整改平台贷面临回拨压力
“三原则”分别为:“全覆盖”原则,即各债权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其二,“定性一致”原则,即各债权银行均同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其三,“三方签字”原则,即各债权银行均已就平台风险定性和整改措施与融资平台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并通过三方签字进行确认。
在新的监管要求下,“此前已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并按照商业化原则运作的贷款,将依据‘三原则’重新逐一审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对于不合要求但此前已纳入一般公司类的贷款,各银行应重新将其归入平台贷款管理。
此前,按照监管要求,依据平台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情况,银行将平台贷款划分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四类平台贷款。经过2010年的整肃,银行平台贷款的规模已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以平台贷款规模居首的四大行来看,工、农、中、建四大行,在2010年底,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均在10%以下。
具体来看,截至2010年末,工行方面,平台贷款余额6496亿元,占全部贷款比重约9.6%;建行平台贷余额5400亿元,占比9.7%;中行余额约有3800亿,占比6.8%;农行融资平台贷款占比更是低至6.7%。
而截至去年11月末,全国平台贷余额9.09万亿元,剔除已剥离为公司类贷款的部分,剩余平台贷款余额6.25万亿元,占当时全部人民币贷款的13.17%。
“四大行和国开行平台贷规模最大,2010年末,四大行银行平台贷款占比均在10%以下。这一数据远低于12月末全国平均水平13.17%。”一股份制银行信贷条线负责人称,除了国开行平台贷规模较大,拉升全行业水平等原因外,各行统计口径不一也是原因之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分析师表示,测算平台贷之时,由于各行现金流测算模型不同、土地抵质押率不同等原因,对于同一个平台项目,可能存在部分银行认定为全覆盖,部分银行认定为基本覆盖的情况。
而上述知情人士则表示,新规的出台,意味着平台贷可能止住下降趋势,甚至出现暂时回升趋势。
80%资产负债率红线
对于2011年平台贷风险监管工作,监管层也制定出了“降旧控新”的目标。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对2010年6月30日前已签订合同但目前未完成全部放款过程的,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继续放款。
具体来看,三个条件分别是: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信贷审慎管理规定等要求;财务状况健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抵押担保合法合规足值。
“目前,一般的企业资产覆盖率在50%左右。监管层订立80%要求的出发点是,不把贷款借给债务率很高的债务人。”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条线负责人表示,审批信贷看中现金流是否能覆盖本息,但资产负债率同样是审批需要考虑的指标之一。
上述知情人士称,监管层还要求,各银行健全“名单制”管理系统:在总行及分支机构层面分别建立平台类客户和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客户的“名单制”信息管理系统。银行不得向“名单制”管理系统以外的融资平台发放贷款。
“行业客户名单制的管理,银行大都已经实施过,最典型的就是房地产行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分析师表示,但对于平台贷款而言,这种要求尚属首次。
事实上,从去年以来,监管层对新增的平台贷慎之又慎,管控办法越来越多。一位银行业从业人士称,“各家银行对于平台公司的贷款审批要一律上收至总行,实行总行统一授信、全口径监控和逐笔审批。”
根据监管层的思路,各银行应严格按照国发19号文(即《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制定平台贷款的审慎准入标准。新增平台贷款,将不得再接受地方政府以直接或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提供的任何担保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