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数月的进一步调研和论证,由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参与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最终改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下称《规划》),并已上报国务院。根据《规划》,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将是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两轮驱动,未来十年产业核心技术投资将达千亿元。
“汽车行业的预期是,中国汽车保有量将从2009年的6280多万辆跃升到2020年的2亿辆,未来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交通压力等问题将进一步凸显,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助于解决矛盾。”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表示。
据透露,《规划》的目标包括两大块,一是2015年前,将大力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的发展。在电机、电池等核心零部件领域,力争形成3至5家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骨干企业,产业集中度超过60%。到2015年(《规划》中的中期目标),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达到12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2元/瓦时;到2020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达到2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1.5元/瓦时。二是实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产业化,力争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以上。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范围是,传统燃料的节能环保型汽车、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及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汽车。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要达到500万辆,其中,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的50%以上。
据了解,2010年8月,《规划》起草工作便完成了征求意见。按照计划,在对《规划》做进一步完善后,本应在2010年年底前正式出台,但目前《规划》仍然在国务院的审批之中。
据有关人士透露,《规划》推迟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前一阶段各方面对新能源的准确路线以及相关标准和措施无法看清和统一意见。目前已上报的《规划》稿对行业内的主要争议进行梳理,并包容、统一了有关方面的合理意见。
“新能源的发展规划是一个动态的方案,是随着国内新能源本身的技术进展以及市场动态不断调整的一个政策。目前已得到《规划》协调和包容的争议主要有三方面。”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一位专家表示。
首先,《规划》明确界定了发展范围。前一阶段,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范围,行业内有两大阵营。“电动车派”认为,经过国家863计划电动车专项十年的研发,国内汽车工业在电动车领域已和国际汽车工业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应主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表示,“仅就纯电动汽车而言,没有一个国家实现了产业化。即使在相对成熟的日本,也明确地将2010年至2015年定义为起步阶段,在这场马拉松长跑中,我们巨大的市场和成本优势将成为赢取胜利的战术武器。”
而“混合动力派”则认为,基于成本和技术成熟度,在传统动力汽车向终极目标燃料电池车实现的过程中,混合动力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最终,混合动力被看作一项节能技术,而原《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也最终变身为现在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我们现在的提法是,混合动力是一种节能技术。在现阶段,节能减排是最为现实的目标。”中汽协有关专家解释说。
其二,对关键技术的争议进行了最后的界定。据了解,去年底,工信部组织专家对6项与电动汽车有关的标准进行讨论,涉及混合动力车型的分类、超级电容、电动车充电接口以及动力电池产品规格等内容。 “充电接口标准和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很难统一。其背后,隐现的则是利益之争。目前已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统一的意见。虽然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有进一步的协调和完善。”一位参加起草的专家告诉记者。
最后,《规划》对备受争议的小型低速电动车网开一面,规定“选择2至3个典型城市,组织开展小型低速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同时,又明确了要发展电动车驱动电池核心技术,并力争位居国际前列。业内人士表示,小型低速电动车的电驱动系统和高速电动车相差甚远。单从技术角度,这样的条文恐会让部分动力电池研发生产企业感到困惑。“在《规划》中关于低速电动车的示范运行只是我个人的建议,不是政府部门的意志。”一位参与《规划》起草的业内专家表示,虽然业界目前对低速电动车争议颇多,不妨先给予一定的试验空间。
“发展新能源汽车应建立足够资金额度的国家节能、新能源汽车的专项资金,资金总额达到千亿数量级。”中汽协助理秘书长叶盛基表示,“如果到2015年,‘十二五’期末,国家针对汽车投入两万亿元,有关节能新能源汽车投入额至少在10%以上。”
《规划》明确,2011到2020年的十年间,中央财政投入1000亿元,其中,500亿元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公共平台等联合开发机制;300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00亿元用于推广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
另外100亿元用于扶持核心汽车零部件业发展;50亿元用于试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与此同时,《规划》还从财政税收、搭建技术平台等多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产业支持措施。未来10年,税收政策给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以很大优惠。比如,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将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