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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意将今年钢材出口量维持在7000万吨以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2-23     浏览次数:

为缓解出口压力,国家有意通过各种措施,将今年钢材出口量维持在7000万吨以上。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国务院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下称《规划》)中提出,将积极组织协会和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争取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将今年钢材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量维持在7000万吨以上。

《规划》认为,2009年我国钢铁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钢铁直接和间接出口可能会下降50%,如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国内需求有可能下降16%,产量降至4.1亿吨,“将出现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产量和消费量双下降”。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我国钢材出口量仅为191万吨,是2006年3月份以来的最低水平,环比减少126万吨,降幅达40%,同比降幅则高达54%。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损害不断加大,钢材出口遭遇了巨大压力,今年首月便降至“冰点”。

“钢材出口是分流国内资源的重要途径和‘功臣’,对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拉动作用不可小视。但今年钢材出口压力重重。”联合金属分析师胡艳平告诉本报记者。

2008年我国粗钢产量约5亿吨,其中直接出口折合粗钢6330万吨,以机电产品等间接出口折合粗钢约6000万吨,整体出口量占钢铁消费比重的1/4左右。

《规划》指出,通过振兴规划保证国内外两个市场,使2009年国内粗钢产量达4.6亿吨,同比下降8%,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同比下降5%,直接出口维持在3000万吨以上,同比下降控制在50%以内。

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将实施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钢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钢材间接出口。其中重点是东北亚和东南亚市场,出口比重维持在30%以上,开拓以建筑用钢材为主的南亚和中东市场,出口比重稳定在17%以上,并减缓欧美市场间接钢材出口回落压力,关注“两非”市场。

此外,《规划》提出要通过相关产业的调整与振兴,努力稳定和扩大汽车、造船、装备等制造业需求,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震灾后重建的用钢,稳定建筑用钢占国内消费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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