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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也应征收“暴利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6     浏览次数:

颁布日期2006-4-6    文号:    税种:综合

     传言已久的石油“暴利税”终于以“石油特别收益金”开征。近日,中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三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每桶40美元)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这意味着咱老百姓一直企盼的石油“暴利税”,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然而,我们还需要的关注的是,依靠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的行业并非石油一家,诸如电信、电力甚至房地产行业都存在垄断和暴利现象,只不过程度有所差别罢了。这些行业是否也应该征收“暴利税”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向石油等垄断行业征收暴利税,满意的是老百姓,不满意的是垄断企业。一些垄断行业在向老百姓收费时不总是喜欢拿国际惯例来说事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回我们也用国际惯例来说说吧!在世界各国,征收“暴利税”一向为民心所向。去年11月,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出乎人们想像地站在了反对暴利的同一阵线,要求对美国石油公司的暴利进行调查,以便对其征收“暴利税”。原因就在于油价高企,石油公司获取了巨额利润,引起了民众的不满。需要与国际接轨的中国而且确实存在暴利行业的情况下,凭什么不能征收暴利税呢?
  征收“暴利税”的目的是就是为了将企业的一部分垄断利润收归政府,作为公共开支,由政府去完善公共事业,回报公众。获取超额利润的垄断行业并不是因为他们经营管理多么的有方,而是政府赋予了他们市场垄断地位,政府有充分的理由收回垄断利润,以防止全国人民创造的财富向少数行业集中。
  就电信业而言,尽管随着近年来电信改革步伐的加快,电信竞争成分渐增,但依然没有稀释电信的垄断性质;尽管电信企业本身也在诉苦说自己是如何的没有垄断,但依然不能改变电信垄断在老百姓心中的深刻印记。电信业屡屡“荣登”中国十大暴利之列,为社会所诟病就是明证。信息产业部前部长吴基传几年前曾说过,电信行业不应该是高利润行业,更不应该是暴利行业。然而,电信业的暴利却是不争的事实,并且还将暴利式地“发展壮大”下去。
  且不说大陆消费者所承担的通信费用比香港、美国等发达地区或国家还高,也不说电信企业有多少霸王条款横亘在消费者面前,让我们用数字说话看看电信巨头到底存不存在暴利。2004年,中国移动实现营业收入1924亿元,纯利润达420亿元,EBITDA(未计算利息、税项、折旧、摊销之收入)利润率更高达55.4%,中国电信的营业收入为1612亿元,利润也达到了280亿元的高水平。2005年,中国移动实现营业收入2430.41亿元,同比增长26.3%,净利润达535.49亿元,同比增长28%,中国网通实现营业收入872.32亿元,同比增长4.5%,净利润138.88亿元,比上年猛增414.56%。对于中国电信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利润的高增长,不是老百姓眼红,而是这些利润背后是垄断地位支撑,是垄断滋生的高收费、乱收费在无情地剥夺着消费者剩余。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对电信乱收费现象义愤填膺,痛斥其中种种乱象,并估算出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如此暴利、如此乱象不通过严格监管、不征收暴利税行吗?
  暴利来源于垄断,垄断滋生暴利。目前的固网运营商主要有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三家公司;移动电话运营商有中国移动公司和中国联通公司等。偌大的中国市场,电信业的资源却掌握在少数的几个企业当中,其它企业不可能轻易进入这个行业,而中国的电信业需求正处于旺势,所以未来电信业的发展还将迅猛,暴利也将会存在。如果说电信业在获取暴利之后更多地将利润用于回报社会、回报消费者,那么要对他们征收暴利税,老百姓还于心不忍。可是实际情况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己”,电信等垄断行业的职工薪资水平仍居各行业榜首。这在当前贫富差距问题日益令人关注的今天,必须会加深人们对电信等垄断行业的不满,要这些垄断行业自己良心发现多承担些社会责任、多反哺消费者效果不会太好,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征收暴利税的形式抽肥补瘦,均衡社会各方面利益。
  要打破电信垄断暴利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设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但在当前电信行业垄断并未完全消除的背景下,征收暴利税无疑是个好办法。当然,需要警惕的是这些垄断行业会通过变相的手段将暴利税负间接地转嫁给消费者,这样就达不到征收暴利税的初衷,因而在对电信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暴利行业征收暴利税之时,还应加强对其价格的监管,迫使他们压低垄断利润来上缴暴利税。
  我们期待在石油暴利税的引导下,能够产生连锁反应,在包括电信等所有垄断行业都早日开征暴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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