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莫入违法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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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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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的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
比如某小商场同时兼营快餐业务,就可以合理利用税收筹划来节税。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7 月1日起,小规模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征收由6%调整到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合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本来快餐点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起按含税销售额计算的税收负担率反而降低了1.15个百分点[5%-4÷(1+4%)],从而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纳税人要明确理解筹划的本意,就是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税收成本作为一项重要的成本来思考,而不是一味强调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税收筹划最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合法性,因为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必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按税负最轻择 优选择的原则进行税收筹划,并加强帐簿凭证的管理,才能真正达到节税的目的,否则会走入税收违法误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行政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罚款和加收滞纳金两种。刑事责任主要是指《刑法》第三条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所确定的各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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