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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提高消费税限制大排量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28     浏览次数:

“要抓好汽车节油,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这是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针对汽车节能降耗所做的部署,这也预示着6月初就开始传言的大排量车消费税上调将成为现实。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7月25日表示:“限制小轿车进入家庭是不可取的,但大排量车必须限制,如果等大家都养成购买大排量豪华车的习惯,石油资源更承受不了。现在相关标准已经制定完了,相信今年内就会出台对大排量车消费税提高的政策。”

  徐长明表示,此次最大调整的范围会是3.0-4.0排量的汽车,特别是对进口大排量4.0以上的SUV和高端豪华车带来负面影响,税率增幅最高达20%.

  消费税是我国对部分商品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再次征收的一道税,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业内人士分析,消费税如若调整,将对大排量轿车和SUV等小众产品造成较大的冲击,可以一定程度扭转高耗油车的近年来增长迅速的消费局面。2006年4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率,目的也是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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