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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车购税将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建设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5-08     浏览次数: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已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普通公路投融资政策进行研究,计划将燃油税、车购税的收入里面要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普通公路的发展。按照初步拟定的工作计划,将在今年9月提出政策建议上报国务院审定。
  5月5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透露,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普通公路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普通公路的建设与发展面临新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同时还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收费公路的相关政策,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吴晓副司长介绍说,成品油消费税取代了公路养路费等六费后坚持“四不变”的原则,也就是改革后形成交通资金的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同时国家每年从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安排260亿元专项资金,对于支持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偿还以后,还要用于普通公路的发展。
  据悉,4月下旬,三部委联合召开了东、中、西部片区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各省级发改、财政、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部分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平台。
  何建中介绍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重要组成部分,1984年实施以来,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有效吸引了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公路建设领域,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集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公路建设投融资模式,极大的加快了我国公路建设和发展的步伐。
  在国家决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以后,普通公路的公益性质被一再强调。据悉,除了增加燃油税的收入里面要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普通公路的发展外,另一块就是车购税的投入,目前国家已经要求地方政府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吴晓副司长介绍说,还要处理好养护和建设的关系。因为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经过公路的大发展,我们现在公路的存量市场是非常大的,有373万公里,这里大部分是普通公路,这里养护的问题也是我们在发展中需要考虑的,这是需要我们处理好的养护和建设的关系。同时要合理的界定事权,也就是要使财权与事权与之相对应。
  “我们下一步将按照初步拟定的一个计划,抓紧研究有关促进普通公路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在条件成熟以后,报国务院审定。”吴晓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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