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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拟定按面积征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2-05     浏览次数:

  伴随着“两会”的召开,物业税再成楼市热点。1月24日,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桓表示,目前正在探讨北京能否率先开征物业税。1月28日财政部财科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对媒体透露,税务部门对于征税思路基本达成共识:按照面积征税,在基点面积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

  无论如何,在空转6年多后,物业税实际运行时间表正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来。

  物业税的难产,其关键在于财产制度、新旧房子的划断、征收面积和逐户逐家统计备案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其中比较复杂的环节,就是居民住宅的征税基点,是按面积还是按照套房计算。如果按面积计算,那只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其房产70年的土地出让金已一次性交齐,还能不能继续征税?如果按套房征税,有些家庭已经购买二套乃至三套,那么征税从哪套房子开始算起合适?即使目前初步确定按面积征税,基点定位仍争议颇大。

  即使如此,有专家认为,今年物业税开征完全有可能,一是不能低估政府改革物业税的决心;二是今年全国“两会”上物业税将是讨论重点。

  作为资深税务专家,刘桓介绍,现阶段物业税的开征和老百姓想像的基于住房的物业税开征还有一定的距离。但物业税也可以分步骤实施,实施的第一步就是商业地产。刘桓介绍,物业税是保有税,而商业地产已经有保有税种了,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物业税很接近。不同的地方在于征收对象不一样,目前是谁经营谁缴税,其实应该谁拥有谁缴税。此外,税率偏低,征管办法也要进一步完善。刘桓表示,规范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的办法,从中摸索经验。同时释放出信号,更大范围的物业税征收也快了,以检验市场反应。

  【名词解释】

  物业税

  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物业税空转

  物业税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分3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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