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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今日讨论个税起征点 普遍预测调至3千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3-02     浏览次数:

均就业人口为1.5人,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也就是每户家庭每月平均支出为3841元(16460×2.8÷12)。如果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每户扣除额就是3000元,与实际需求相差841元,只能满足北京市民78%的基本生活需求。换算到上海,也只能满足上海市民66%的基本生活需求。
  近年来,收入差距扩大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矛盾之一,个税征收上出现的贫富倒挂更是备受诟病,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的主要负担群体。李开发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降低中低阶层赋税负担,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也能体现出个税是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
  税率档次可能减少
  专家们表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累进所得税率可能会进一步优化。按照现行税率表,扣除“三险一金”和2000元费用后,超出金额在0元—500元、500元—2000元、2000元—5000元、5000元至2万元,个人所得税分别对应5%、10%、15%和20%的税率。对于超出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每隔2万元,税率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税率为45%。
  安体富称,从九级降至六级或五级已是学界普遍看法,“税率级数应调低,低收入层的级距要拉大”。
  张德勇建议,除了压缩税率分级,还应把每一级之间的纳税距离适当扩大,“比如现在的税级划分是,‘超过500元至2000元’为一级,税率10%;‘超过2000元至5000元’又是一级税率15%,这样的税率政策对中低收入可能会有影响。可以把两者之间纳税距离扩大些,直接将变成超过500元至4000元或者5000元定为一级。” 据新闻晨报
  算账》
  以月薪6000元工薪阶层为例
  在目前免征额为2000元的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4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2000×15%=475(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500元,少交税75元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2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6000-2500=35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500×15%=400(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少交税150元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3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6000-3000=3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000×15%=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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