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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23     浏览次数: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除了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根据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根据资料显示,此前商品房契税税率为总房款的3%。 如该处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标准,契税可减半征收,即1.5%。 普通住宅标准即: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20平米,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房屋交易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交易价格的1.2倍。各城市可根据不同情况,浮动20%。北京市是140平米,全国以140或144平米做标准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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