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关税调整:重点扶持“三农”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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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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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从财政部获悉,明年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税则作进一步的调整,缓解纺织服装等行业经营困难、扶持“三农”、支持高新技术和促进节能环保将是明年关税政策着力的重点领域。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国家将采取关税调控手段缓解纺织、钢材、化肥等行业面临的经营困难。2009年将通过实施较低暂定税率的形式,适当降低部分国内需求较大的生产性原料的进口关税,并继续执行自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等化肥出口季节性关税的政策,同时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税率。
在“三农”方面,为了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明年国家将对动物饲料、农药中间体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茶叶采摘机、土豆、甜菜收获机、青储饲料收获机和大型收割机等农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国内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取消豆饼、猪肉等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为最惠国税率。同时,为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用肥的需要,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出口关税,继续对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及其原料征收特别出口关税。
在支持高新技术发展方面,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明年国家将对取向性硅电钢宽板、离子交换膜、液晶显示板用偏振片等部分国内暂不能生产或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电子、化工、信息技术产品原料,气体激光发生器、空调用无级变速压缩机等有利于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在促进节能环保方面,为了鼓励利用再生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明年国家将对硒、燃料油、电解铜、钽废碎料等能源资源类产品,甘油、石脑油等基础性原材料,风力发电设备关键件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备及零部件继续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能源资源类产品以及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继续实施出口暂定税率。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我国对外贸易遭受冲击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关税促进和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的作用,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显得更为重要。2009年,我国将依据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等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10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税率。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继续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产品实行零关税。继续对原产于老挝等东南亚4国、苏丹等非洲31国、也门等6国,共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特惠税率。
据了解,在具体的关税税则调整上,我国将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自2009年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5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由于涉及的降税商品范围和税率降幅较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09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8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仍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仍为8.9%。经过此次降税,除上述鲜草莓等5种商品还有1年的降税实施期外,我国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9.8%。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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