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权威回应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目前不现实
7日,国内一家媒体“突然”发文,称“个人所得税深层次改革大幕即将开启”,并言之凿凿地称“将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甚至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等因素”。
昨日,商报记者就此传闻采访了省内税务、财政部门的知情人士。相关人士和专家均认为,“综合征收虽然好,但难度太大,短期内不可能实现”。
“目前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约等于天方夜谭”,因为“无法弄清楚每家每户一年中的收入到底有多少”。
据地税部门透露,去年河南省的个税总额为65.1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为34.5亿元,所占比重超过50%。也就是说,“目前虽然个税项目多达9项,但最主要还是靠工资薪金所得,因为工资外的其他收入监管起来难度很大。”
财政、税务人士均认为,改9项分类征收为综合征收,从征管角度看,目前无法实现,恐怕5年甚至10年之内都不会看到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收。
B:权威分析
未来可能“分类”“综合”相结合
按照财税人士的看法,要想实现综合征收,一是要实现单一税号,就像居民身份证一样,一个人终生用一个税号,只有这样才能监督个人纳税信用;二是加强对现金支付的管理,大额支付都要通过银行转账,而不能使用现金结算,在我国,众所周知的是,很多偷税主要是靠现金结算实现;此外,还要求税务、海关、安全、工商、证交所、银行等实现联网,监控个人收入、支出流向。
这么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短期内无法实现,即便单单是打开启动按钮,都很难。
省内一位经常需要到财政部开会的人士介绍,其实,对于综合征收,国家财政部门早就开始研究了,但至今没有动作。
该人士透露,关于个税改革,最初可能是用严格的执法确保高收入者的纳税自主申报,“目前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税申报者可能尚不足实际人数的1/4”。其后,还要避免重复征税,比如,“如果某居民没有享受到房改政策,他在已经缴纳了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之后,买房时就应该退个税,否则就是重复征税,因为我们国家当前的工资薪金中,并不包含买房补助”。
该人士认为,即便到了将来,也难以实现纯粹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收”,最有可能的是综合、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办法。
此外,由于对支出的核算困难,个税综合征收可能无法考虑家庭的负担等,家庭的负担要靠国家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比如家庭中孩子上学问题、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等。
C:权威预测
个税起征点今年有望调高
随着“个税深层改革”话题被讨论,个税起征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也被再次提及。
从去年11月起,“个税起征点将再次上调”的传闻便被频繁提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曾要求各省级税务部门核算各税率档次的个税额度,以测算一旦调整个税起征点可能产生的税收影响。商报记者昨日也获悉,去年我省相关部门曾建议国家大幅调高个税起征点,但最终不了了之。
下月,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个税起征点”调整再次广受期待。
昨日商报记者采访到的省内相关财税人士预测,“在目前的形势下,个税起征点很可能会做出再次调整”。
另据报道,2月8日,吴敬琏等5位著名学者一致表示,上调个税起征点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当下是上调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