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西南财税咨询网
登录
注册
本站搜索
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首页
财税法规
地方法规
投资理财
税收优惠
财税新闻
培训考试
电子期刊
特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种信息
> 正文
税种信息
车辆购置税
车船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进出口税
土地增值税
利息税
资源税
印花税
燃油税
关税
契税
消费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税种信息
代开货运发票企业的所得税预征率下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13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将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由3.3%下调为2.5%。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2.5%预征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用户ID
文章ID
文章标题
购买价格
购买时间
微信支付订单号
支付id
支付状态
未付
已付
订单号
支付时间
验证码
看不清楚?
上一篇:
勐海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工作组,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
下一篇:
税总明确资产处置企业所得税政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