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暂免变为不征
据资料显示,2002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即下发文件,要求暂免征收全国社保基金在投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方面收入所得的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差价收入的营业税。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披露的通知中,对于全国社保基金的暂免征收政策正式变为不征收。这一转变意味着,此后全国社保基金炒股所得不缴所得税将成为常态。
从2001年至今,全国社保基金报表上尚未出现税收支出这一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对社保基金投资所得征不征税并无多大的区别,征税也不过是钱从社保基金回到财政。“全国社保基金是长期的战略储备基金,从现在来看完全没有必要通过征税拿回一部分到财政里面来。”他指出。
另外,在国外如美国市场,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也属于免税行列。
虽然对于全国社保基金免征所得税,但替全国社保基金打理资产的机构,包括全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组合的管理人、托管人,所获得的收入仍然征收所得税。
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分为委托投资和直接投资两部分。在证券市场上,全国社保基金拥有多个债券和股票型的委托投资组合,嘉实、南方等多家基金公司和中金一家券商管理着这些投资组合,交通银行、中行和工行三家国内银行是全国社保基金的托管银行。
印花税先征后返
除了所得税免征之外,财政部对于全国社保基金在证券交易过程中缴纳的印花税亦有优惠。由于证券交易印花税由交易所在交易过程中代为征收,印花税的优惠采取“先征后返”的方法。
200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34号)文件,开始对全国社保基金买卖证券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
从2005年编制的年报开始,社保基金的年报上每年都有“退税"一项。2007年年报显示,全国社保基金在2006年的退税额为92.3万元。
资料显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于2000年成立,至2008年10月,该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92%,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5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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