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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笔龙滩水电站贵州应享税收1.31亿元顺利入库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

龙滩水电站17月实现增值税28565万元,贵州方应分享首笔税收顺利划转入库,共计1.31亿元。

  龙滩水电站是我国已建成投入运行的第二大水电站,属跨贵州与广西两省区的界河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30万千瓦,共9台机组,每台装机容量为70万千瓦。20075月首台机组发电,至20087月底时已有4台机组投入运行。2008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相继对龙滩水电站相关税收事宜作出规定,明确龙滩水电站发电环节产生的增值税、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以及在坝址所在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广西自治区和贵州省按54%46%的比例进行分配。对为电站建设作出很大贡献的省内各地的税收分享,按淹没耕地面积和移民人数所占税收分配权重各50%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安顺市占0.432%,黔南州占36.876%,黔西南州占6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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