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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解析

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促进经济发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14     浏览次数: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看,中国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国家信息中心的定量分析表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名义GDP增长率将提高1.22个百分点,实际GDP增长率将提高0.86个百分点。他们指出,这种影响在未来十年都保持基本稳定,并且认为增值税转型不仅不会导致财政收入减收,而且还会因为促进经济发展而略有增收。
  国家信息中心9月9日发布报告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二是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看,生产型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
  按照中央提出的“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已在东北地区按照以上改革思路进行了改革试点,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全国推行增值税改革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平税负原则,统一企业增值税税率和征管方法;按照适度征税原则,扩大征收范围、拓宽税基;按照促进产业升级、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原则,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允许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投资所含的增值税进行抵扣。
  在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国家信息中心应用CGE模型对上述增值税转型的经济影响进行了定量分析,重点分析我国经济总量、投资、消费、进出口、价格、财政收支、居民收入等宏观变量在税制调整前后所发生的变化。
  (一)模型的基本情况和增值税转型的引入。运用2002年投入产出表,结合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平衡表,构造2002年的社会核算矩阵,在此基础上构建了CGE模型。模型包括了42个生产部门、42类商品、4类劳动力、5类金融机构、5类农村家庭和7类城镇家庭,模型的外生变量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财政指标,汇率、存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金融指标,进口的商品世界价格指数、出口价格指数等外贸指标,可用来模拟分析外生变量变化对我国整个宏观经济和各产业部门的影响。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一方面在作为税基的增值额中,除了减去其当期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允许进一步扣除当期外购的固定资产,体现为税基的减小;另一方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相当于对投资品不征税,有刺激投资的作用,有利于资本的形成,刺激了扩大再生产,有利于产出和增值额的增加,体现为税基的扩大。因此,增值税转型的效应由两方面共同作用的净效应决定。在模型模拟过程中,为准确反映增值税转型的两方面效应,将税基中扣除的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直接折合成增值税税率的降低,税率的降低一方面同样有税基减小的效应,另一方面也会通过企业利润增加,刺激投资和经济的增长。根据上述的分析,重新计算了42个产业部门的有效增值税率,设计了如下模拟方案。
  模拟方案:从2009年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即根据税基中扣除的当期固定资产设备投资额重新计算实际有效税率,作为模型的冲击变量带入模型。模拟方案中各产业增值税率见表一。
  表一:模拟方案中各产业部门的增值税税率
  产业部门         现行税制        模拟方案
  农业           13.00%          12.8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7.00%          13.4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7.00%          15.16%
  金属矿采选业       13.00%          13.66%
  非金属矿采选业      13.00%          15.10%
  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   17.00%          15.17%
  纺织业          17.00%          12.30%
  服装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  17.00%          15.99%
  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   17.00%          14.25%
  造纸印刷及文教用品制造业 17.00%          14.48%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17.00%         11.44%
  化学工业         17.00%          1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7.00%          10.68%
  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7.00%          11.69%
  金属制品业        17.00%          11.59%
  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   17.00%          13.85%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7.00%          10.4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7.00%          12.48%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7.00%     10.77%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17.00%        12.83%
  其他制造业        17.00%          16.90%
  废品废料         17.00%          16.7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7.00%          15.1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7.00%          15.9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00%          10.58%
  建筑业          17.00%          16.62%%
  (二)对经济影响的结果分析
  按照模拟方案,假设从2009年开始进行增值税转型,进行了增值税转型模拟测算分析,结果分析如下(数据结果见表二):
  一是经济总量稳定扩大。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名义GDP增长率将提高1.22个百分点,实际GDP增长率将提高0.86个百分点,这种影响在未来十年都保持基本稳定。由此可见,增值税转型的实际效应是降低了增值税税率,将导致整个经济产出增加和经济效益提高。此外,由于增值税为比例税,税率调整变化量与增值量呈稳定的线性关系,因此增值税转型对GDP的影响基本稳定,即对改革以后各年份GDP增长速度的影响基本相同。
  二是对企业投资的促进作用逐年略有扩大。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相当于对设备投资不再重复征税,因此有刺激投资的作用,这样就有利于资本的形成,有利于产出和投资的进一步增加。模型模拟结果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名义总投资增长率提高2.25个百分点,实际总投资提高1.16个百分点,且对投资的促进作用呈逐年略有扩大的态势。
  三是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有所增加。模拟结果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提高1.2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2.38个百分点;名义居民消费支出提高1.08个百分点,实际居民消费支出提高0.65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增值税转型将引起设备投资增加,带来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劳动力工资性收入增加,进而扩大消费支出。
  四是进出口有所增加。模拟结果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名义出口增加0.75个百分点,实际出口增加0.51个百分点;名义进口增加1.15个百分点,实际进口增加0.84个百分点。
  五是消费价格略有提高。模型模拟结果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影响消费价格提高0.32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和投资扩大,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求都在增加,导致价格涨幅略有提高。
  六是劳动力就业有所扩大。模型模拟结果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就业劳动力增加约200万人。增值税转型有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方面,使得企业资本投入增加,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会带来企业产出增加,带动劳动力就业增加。结果表明产出增加对就业劳动力的促进效应,大于投资增加对就业劳动力的替代效应。
  七是财政收入略有增加。模拟结果显示,2009年当年将使政府增值税收入增加35亿元,增长率提高约0.2个百分点;总财政收入增加66亿元,增长率提高约0.1个百分点。此外,模型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产业增值税明显提高。这一结果与目前一些研究认为增值税转型会导致减收的结果有所不同,原因在于目前的研究用的是一种静态方法,只考虑了税基减小的因素;因此,在模型中则采用了动态方法,考虑了增值税转型刺激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生产的循环过程。这一结果说明,增值税转型不仅不会导致减收,而且会由于促进经济发展而略有增收。
  (三)结论
  根据上述模拟结果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对经济增长、投资、消费、进出口都有促进作用,同时也会增加就业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此外,增值税转型不会对增值税收入和整个财政收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增值税收入和整个财政收入都会比转型前略有上升。因此,当前从总体上看,在外部世界经济出现下滑,内部结构调整要求迫切的情况下,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增值税转型方案,既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也有利于促进国内产业升级,而且不会导致明显的财政减收,要注意的是可能会加大物价上涨的压力,对这方面的影响不可忽视。
  表二:增值税转型后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变化情况(%)
  经济指标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2018年平均
  GDP(名义值)  1.22     1.21    1.21    1.20
  GDP(实际值)  0.86     0.85    0.85    0.84
  居民消费(名义值)1.08     1.07    1.07    1.03
  居民消费(实际值)0.65     0.64    0.64    0.61
  总投资(名义值) 2.25     2.25    2.26    2.28
  总投资(实际值) 1.16     1.16    1.17    1.19
  商品劳务出口(名义值)0.75   0.75    0.74    0.72
  商品劳务进口(名义值)1.15   1.15    1.14    1.1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值)1.28  1.28  1.27    1.2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值)2.38 2.37 2.37    2.35
  消费价格(CPI)  0.32     0.32    0.31   0.28
  就业劳动力    0.71     0.71    0.72    0.73
  增值税收入(名义值)0.21    0.20     0.20    0.21
  财政收入(名义值) 0.10    0.10     0.10    0.12
  财政支出(名义值) 0.10    0.10     0.11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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