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截止2008年4月30日,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已披露完毕。为全面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财政部会计司组织了强大的分析团队,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工作方式,跟踪分析了每一家上市公司的2007年年报。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就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的实施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在分析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方面,财政部会计司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作为资本市场的规则之一,能否得以有效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财政部会计司高度重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自2008年1月22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公布首份2007年年报开始,至4月30日年报披露结束为止,财政部会计司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工作部署和提出要求。2008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5号),同时促进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报执行新会计准则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7号),对各地财政部门、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和中注协成立了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和有效的信息渠道,形成了内部从紧、上下联动、横向交流的工作网络。与此同时,财政部会计司建成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系统,发布解释公告和三期专家工作组意见,利用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平台,针对新准则实施中的问题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培训。
二是逐日盯市和逐户分析。从2008年1月22日上市公司披露第一份年报开始,财政部会计司即组织了强大的分析团队,采用更为严格的“逐日盯市、逐户分析”工作方式,发现问题,尽可能在过程中加以解决。在此期间,我们根据逐户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反复约谈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召开座谈会,并积极与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大量的准则实施和年报编制过程中较为棘手的难题。
三是组织完成分析报告。财政部会计司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五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利用分析系统和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数据,从不同视角进行了逐户分析,具体准则项目分析,A+H股差异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分析,等等,组织完成了《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
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需要实现新旧准则的转换和过渡,这一转换过程总体效果如何?
答:截至200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1,570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55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其中沪市849家,深市708家。有13家上市公司没有披露相关数据。1,557家上市公司按照新准则调整后的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合计45,625.49亿元,2006年12月31日按旧准则(指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反映的股东权益合计41,486.64亿元,2007年初股东权益比旧准则股东权益净增加了1,002.67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增幅为2.42%。分析表明,按照与国际趋同的新准则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净资产确认计量的结果,比按旧准则高出了2.42个百分点。可见,上市公司在首次执行日(2007年1月1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实现了新旧准则的转换和过渡。
问:上市公司在实现新旧会计准则转换过程中,年初股东权益调整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有哪些?
答:上市公司在实现新旧会计准则转换过程中,对年初股东权益调整增幅较大的项目主要有企业合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少数股东权益等,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合并”项目涉及166家上市公司,调增年初股东权益335.81亿元,占比为0.8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比较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因企业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了股东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涉及454家上市公司,调增年初股东权益795.04亿元,占比为1.92%。新准则规定这两类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年初股东权益,由于首次执行日我国股市处于较大幅度上涨时期,该项目所产生的调增股东权益金额较大,金融类上市公司尤为突出。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涉及上市公司1,267家(占1,557家的81.37%),调增年初股东权益3,136.18亿元,占比为7.56%。该项金额应当从股东权益合计中剔除,因为旧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在股东权益之外单独列示,新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在股东权益合计之内,属于报表项目列示变化导致的影响金额。
对年初股东权益调整减幅较大的项目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等,具体分析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项目涉及737家上市公司,调减年初股东权益160.78亿元,占比为-0.39%。根据新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全部转销,相应减少了年初股东权益。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项目涉及149家上市公司,调减年初股东权益114.39亿元,占比为-0.28%。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应当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符合辞退福利确认条件应给予的补偿进行预计,减少年初股东权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旧准则转换时点尽管有些项目调整金额幅度较大,但增减相抵后总体持平,实现了平稳转换和过渡。同时,也发现极少数上市公司在新旧准则转换时大额调整了股东权益的情况,还有13家上市公司没有按规定披露《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值得关注。
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2007年度的业绩状况(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如何?
答:1,570家上市公司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13,634.02亿元和10,117.64亿元,2006年分别为9,201.22亿元和6,765.08亿元,利润总额增加了4,432.80亿元,净利润增加了3,352.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48.18%和49.56%。
引起上市公司2007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营业利润。1,570家上市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合计为13,148.16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4,091.90亿元,增幅为45.18%,占利润总额的96.44%。如按扣除投资收益的营业利润计算,仍占利润总额的74.80%。营业利润增长是决定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营业利润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得,反映上市公司2007年经营业绩的增长,属于正常的经济增长态势。
投资收益作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1,570家上市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合计为2,950.50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1,780.45亿元,增幅为152.17%,占利润总额的21.64%。引起投资收益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2007年内出售投资实现的收益。1,570家公司出售投资实现收益2,547.57亿元,占利润总额的18.69%,比2006年增加了1,581.76亿元,增幅为163.78%。出售投资实现的收益具有一次性特点,仅影响2007年当期,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实业类上市公司应当做好主业经营,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否则,属于社会财富重新分配。
除营业利润外,1,570家上市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合计为485.86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340.90亿元,增幅为235.17%,占利润总额的3.56%。营业外收入主要源于债务重组、捐赠、政府补助及处置长期资产利得。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是非经常性的。
以上分析表明,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源于营业利润,从而奠定了2007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长的基础。同时,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增长中的某些因素,如出售股票收益、债务重组利得和捐赠等,值得关注和进一步研究。
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净资产有何影响?
答:1,570家上市公司2007年12月31日净资产合计为68,389.71亿元,2006年净资产合计为52,221.07亿元,同比增加了16,169.38亿元,增幅为30.96%。净资产收益率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12.95%),达到了14.79%。引起净资产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是上市公司2007年新发或增发股票实现的股票溢价收入等原因增加了资本公积6,510.55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40.25%,表明2007年IPO公司较多,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所占比重较大。
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了净资产,同比增加了1,491.23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9.22%。表明上市公司2007年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三是上市公司2007年实现的净利润增加了净资产,反映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创造的财富,同比增加了3,352.56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20.73%。
问: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现等效。从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情况看,内地与香港披露的年报是否存在差异?
答: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共有53家上市公司同时在香港发行了H股,这些公司除了按企业会计准则在A股市场披露了年报外,同时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在H股市场提供年报。根据年报分析结果,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内地与香港披露的年报差异基本消除,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1.A+H股上市公司年报净利润比较
53家A+H股上市公司2007年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报告的净利润为6,488.51亿元,按企业会计准则报告的净利润为6,198.08亿元,差额为290.43亿元,净利润差异率为4.69%;其中,净利润完全无差异的有6家上市公司,分别为招商银行(600036)、创业环保(600874)、中海油服(601808)、建设银行(601939)、中兴通讯(000063)和经纬纺机(000666)。
2.A+H股上市公司年报净资产比较
53家A+H股上市公司2007年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报告的净资产为39,335.31亿元,按企业会计准则报告的净资产为38,248.58亿元,差额为1,086.73亿元,净资产差异率为2.84%;其中,净资产完全无差异的有10家上市公司,分别为中海发展(600026)、招商银行(600036)、青岛啤酒(600600)、广船国际(600685)、创业环保(600874)、中国铁建(601186)、中海油服(601808)、建设银行(601939)、中兴通讯(000063)和经纬纺机(000666)。
3.A+H股上市公司现存差异分析
根据53家A+H股上市公司的年报显示,导致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现存差异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是企业改制资产评估产生的差异。涉及36家上市公司。按照内地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公司制改制时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认为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认定成本;在H股报告中,有的调整为改制前原账面价值,有的按照重估价报告。由此形成两地市场财务报告中净资产差异合计为144.62亿元,占差异总额的13.31%。
二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差异。涉及15家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选择采用购买法。公司在两地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由此形成两地市场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差异合计为4.38亿元,占差异总额的1.51%。
三是资产折耗方法产生的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特定企业的油气资产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计提折耗。在实际执行中,公司A股报告中采用了年限平均法计提油气资产折耗,在H股报告中则采用了产量法计提折耗。
在上述因素形成的A+H股上市公司年报差异中,如果剔除其中两家公司现存差异后,净利润差额由290.43亿元缩小到65.45亿元,净利润差异率也由4.69%缩小到1.46%;净资产差额由1,086.72亿元缩小到121.09亿元,净资产差异率由2.84%缩小到0.43%。分析表明,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A+H股上市公司境内外差异基本消除,从而验证了两地准则等效的成果。
问:企业会计准则包括38项具体准则,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通过年报分析结果看,新会计准则实施效果如何?
答:企业会计准则包括38项具体准则,其中新修订的准则16项,新制定的准则22项,涵盖了会计实务中目前已经发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经济业务事项。通过对38项具体准则进行逐项深度分析,进一步表明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限于篇幅,我们在此仅举例说明以下具体准则项目的执行情况:
1.存货准则
存货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541家上市公司发生存货业务,占1,570家的98.15%;发生存货业务的公司均按照准则规定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其中,1,521家公司遵循了准则规定的方法并披露了采用的计价方法、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等信息,占1,570家的96.88%。
2.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有630家上市公司,占1,570家的40.13%。这些公司绝大多数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了成本计量模式。
仅18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业务公司数的2.86%)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22.79亿元,占有此类业务18家公司净利润的2.61%,占1,570家上市公司净利润的0.23%。
根据上述18家公司披露的年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主要有房地产评估价格(10家上市公司)、第三方调查报告(2家上市公司)、与拟购买方初步商定的谈判价下限(1家上市公司)及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家上市公司)等。这些公允价值的运用尚需进一步研究。另有3家上市公司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方法。
3.固定资产准则
固定资产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9家上市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弃置费用86.80亿元,占9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0.48%,占9家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总额的1.36%。其中,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弃置费用按折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4.无形资产准则
无形资产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上市公司年报显示,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3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46%)、特许经营权(27%)、非专利技术(17%)。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
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37家上市公司发生了开发支出,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医药及电子信息业,占1,570家的8.73%;85%的公司披露了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40家上市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大都采用了评估价格作为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该类交易产生损益的有32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交易公司数的80%;未产生损益的有8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交易公司数的2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损益的32家上市公司中,产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的有21家上市公司,比例为65.62%;产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的有11家上市公司,比例为34.38%。
6.资产减值准则
资产减值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692家上市公司(占1,570家的44.08%)披露了对长期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其中,161家上市公司根据本公司情况披露了各项资产减值的迹象,占1,570家的10.25%。70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确定资产减值时对资产组进行了认定。1,15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多数上市公司披露了长期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涵盖期间和折现率等信息。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也发现有极少公司转回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451家上市公司(占1,570家的28.73%)存在商誉,其中,373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业务公司数的82.71%)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7.职工薪酬准则
职工薪酬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年报显示,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构成了上市公司职工薪酬的最主要部分,占2007年确认的职工薪酬总额的72.55%。1,53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信息,占1,570家的97.96%。1,51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应付五险(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信息,占1,570家的96.37%。1,32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占1,570家的84.59%。46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辞退福利的信息,占1,570家的29.49%。1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的信息,占1,570家的10.06%;极少公司还披露了非货币性福利的计算依据。
8.股份支付准则
股份支付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41家上市公司在2007年度实施了股份支付计划。股份支付的授予对象多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业务骨干。2007年,41家上市公司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为28.06 亿元,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为18.92亿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有33家,其中,以限制性股票作为支付工具的有4家,以股票期权作为支付工具的有11家,另有19家未披露具体类型(有1家同时具备两种支付工具)。23家上市公司明确披露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有11家,其中,以模拟股票作为支付工具的有2家,以现金股票增值权作为支付工具的有7家,有2家未披露具体支付类型。41家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上市公司中,以服务期限作为可行权条件的有1家,以非市场条件作为可行权条件的有19家,其余未明确披露可行权条件。
分析发现,有的股份支付计划在实施中,对设定的业绩条件作了较大调整,值得关注。
9.债务重组准则
债务重组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316家上市公司发生了债务重组,占1,570家的20.13%。因债务重组产生的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30.04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29%,其中,229家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获得了债务重组收益133.00亿元,82家上市公司作为债权人因让步产生债务重组损失2.96亿元。
316家上市公司中多数都披露了债务重组对营业外收支的影响金额,但披露债务重组具体内容的详尽程度各不相同。少数上市公司披露了债务重组过程中公允价值的取得方式。个别公司债务重组利得较大,值得关注。
10.或有事项准则
或有事项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98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或有事项,占1,570家的62.55%,其中,存在或有负债的有905家上市公司,存在或有资产的有138家上市公司。
287家上市公司存在预计负债,占1,570家的18.28%,2007年确认的预计负债总额为148.50亿元,其中,对担保事项确认预计负债最多,占到14.99%;因产品质量保证确认的预计负债占8.59%;因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占3.59%;因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确认的预计负债占0.33%;因承担的重组义务确认的预计负债占0.03%。
11.借款费用准则
借款费用准则是一项新修订的准则。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473家上市公司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占1,570家的30.13%。其中,固定资产资本化借款费用的有2家;在建工程资本化借款费用的有390家;存货资本化借款费用的有86家;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资本化借款费用的分别为1家和3家。473家上市公司中,有21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率。
12.所得税准则
所得税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041家上市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占1,570家的66.31%;752家上市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占1,570家的47.90%;244家上市公司确认了与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占1,570家的15.54%,其中,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主要项目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26家上市公司因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218家上市公司因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7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的影响达79.10%。固定资产折旧对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的影响为33%;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对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的影响分别为1%、13%、0.001%。
1,54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占1,570家的98.47%;1,42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占1,570家的90.57%。42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占1,570家的27.01%。1,49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涉及的资产、负债的类别、确认金额和确认依据,占1,570家的94.97%。
13.企业合并准则
企业合并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411家上市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将企业合并分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中,披露了企业合并类型判定依据的有348家上市公司,有63家上市公司未明确披露企业合并类型的判定依据。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186家上市公司中,184家上市公司明确指出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存在交易价差的有 112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交易公司数的60.22%,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所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有71家上市公司,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有41家上市公司。2007年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入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的有133家上市公司,总额为212.29亿元,占有此类交易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8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全部采用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57.89%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中,119家上市公司形成了商誉,金额为74.96亿元,占119家公司净资产的0.50%、资产总额的0.06%,各公司均按准则规定不再对商誉进行摊销,改为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因投资成本(购买成本)小于所占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有72家上市公司,总额为18.31亿元,占发生该类交易公司利润总额的4.66%。
14.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分类,并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其中,353家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4,894.29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1.17%;142家上市公司存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合计41,008.02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9.84%;419家上市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32,083.29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7.70%,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为1,491.23亿元,占1,570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总额的2.18%。
15.每股收益准则
每股收益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全部列报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在附注中披露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1,570家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平均为0.3579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平均为0.3479元/股。
从38项具体准则执行情况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具体准则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得到了普遍应用,上市公司能够较为恰当地选择会计政策和做出会计估计,并按各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情况看,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效果如何?
答: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464家公司的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占比为93.25%,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仅有106家,占比为6.75%。同时,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99家上市公司中,仅有1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2007年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新准则编制并披露《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也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分析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从另一角度得出了新准则在上市公司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
问:企业会计准则在有助于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通过企业会计准则中若干会计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经济效果较为明显。比如,新准则要求企业全面审视涉及各种或有事项的合同或协议,除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外,还扩展到辞退福利、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和弃置费用等,凡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均应及时足额地确认和计量相关成本费用和预计负债,从而较大幅度地避免了企业高估利润和超前分配。2007年,287家上市公司(占1,570家的18.28%)确认了148.50亿元的预计负债;9家上市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确认了86.80亿元弃置费用。
又如,无形资产准则实施了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资本化的政策,有助于企业科技创新。2007年,已有137家上市公司(占1,570家的8.73%)发生了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企业只有重视科研投入,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再如,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解决了母子公司之间在原来权益法下可能会出现虚计利润和超前分配的弊端。关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的规定实施后,有效地解决了企业随意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问题,如此等等。随着新准则若干会计政策的持续运用,将会更加有效地抑制企业短期行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问:企业会计准则在有助于促进投资者可持续投资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38项具体准则中,30项确认计量准则规定了会计政策以及实施后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另有8项报告类准则项目。准则应用指南根据上述规定,规定了规范化、国际化的财务报表格式及附注披露要求。合并财务报表涵盖了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规定了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统一格式。
年报分析表明,1,570家上市公司基本按照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的报告格式和披露要求,报告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注册会计师进行法定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新准则要求如实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变动情况以及企业价值增值过程。在新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下,会计信息对投资者而言更具相关性。投资者通过全面阅读企业的财务报告,能够了解企业的过去和现在,预测企业净资产的未来增长趋势,从而做出投资决策。
任何一个逐渐成熟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体,企业作为创造社会财富的市场主体,应当做到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和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只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投资者才能可持续投资,获得投资回报,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和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问:企业会计准则在有助于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和投资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新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并将得到国际上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认可,使中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能够大幅度地降低我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成本,有助于中国企业做强做大“走出去”,促使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本输入向资本输出转变。在新准则实现趋同并在上市公司有效实施后,2007年有关部门取消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和B股双重审计的要求。此后,企业只需编制一套报表,即可满足不同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需要,不必再编制两套报表,也不应再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双重审计。
2007年12月6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内地准则与香港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实现了内地准则与香港准则的等效,有助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降低筹资成本,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发展。
欧盟委员会非常关注中国准则的国际趋同和实施情况,在得知中国准则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有效实施后,于2008年4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认可中国准则在欧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的建议,将于2008年9-11月份提交欧洲议会审议,一经批准即为法律,为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和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有利条件。
中美会计合作也在不断深化。中美会计合作、趋同与等效已列为中美经济联合委员会对话的重要议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于2007年12月,宣布非美国公司赴美上市,可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不再按照美国准则进行调整。我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中美会计准则趋同已有共同基础。我国目前已有一些大型企业在美国上市,实现中美会计等效将会大大降低上市成本。2008年4月1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签署了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目标是实现中美会计准则等效。
问: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在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答:通过对上市公司进行逐日盯市、逐户分析和实地调研,以及对2007年年报的全面深度分析,也发现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一)执行不到位导致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在偏差
1.少数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随意性较大。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包括工商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在内的通用财务报表格式,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新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披露。但少数公司没有严格遵循新准则规定的报表格式编报,而是自行对有关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影响了上市公司报表信息的可比性。
2.部分公司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新准则要求对所有重大的交易或事项和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充分披露。但部分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不详细,没有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在附注中披露有关重要信息。有的没有披露交易的具体内容、过程以及相关金额的确定方法;有的没有披露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有的没有披露与金融工具有关风险;有的没有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等,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3.一些公司没有按照新准则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新准则要求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但年报披露的信息显示,存在商誉的451家公司中,有373家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有78家没有进行减值测试或者未作相关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产减值准则的执行效果。
(二)会计职业判断不准确导致会计信息不够公允
新准则坚持原则导向,执行中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准则规定做出职业判断。在实际执行中,少数公司在职业判断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不够客观公允。比如:
1.部分公司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用同类资产活跃市场报价、类似资产活跃市场报价和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同一交易事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应当相同。但在实际执行中,对于同一交易事项,有的按照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交易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从而影响了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2.少数公司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确定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等没有如实反映实际情况。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部分公司出于不同考虑随意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确定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与资产实际损耗情况不符,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
(三) 同一交易或事项A+H股处理方法不同引起两地报告出现不应有的差异
部分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交易或事项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导致A+H股上市公司两地年报出现不应有的差异。如前所述,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差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异以及资产折耗方法产生的差异等。
(四)极少公司存在违背会计准则操纵利润的迹象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但极少公司存在利润操纵的迹象,会计处理结果没有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比如:
1.违背会计准则规定转回了以前年度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在以后期间转回。年报披露信息显示,1,570家上市公司中仍有极少公司在2007年度转回了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调增2007年度利润。
2.通过关联方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方式达到扭亏为盈、避免停牌的目的。极少公司通过控股股东豁免债务方式实现债务重组利得,扭亏为盈,避免摘牌。
3.母公司向上市公司大额捐赠。个别公司2007年度通过接受母公司较大金额捐赠实现扭亏为盈,也有利润操纵的迹象。
(五)少数公司对企业会计准则理解有误导致会计处理存在偏差
少数公司在执行新准则过程中因对准则理解上存在错误,导致会计处理出现偏差。比如:
1.金融资产分类有误。有的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限售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规定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有的公司将本应归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2.抵债资产初始计量有误。新准则要求金融机构的抵债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年报分析结果表明,有的公司在抵债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相关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与抵债资产扣除出售成本后的净额二者孰低进行计量。
问:针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准备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
答:针对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财政部计划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以有助于上市公司更有效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出台解释公告、专家工作组意见,全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并与有关方面协调完善相关配套办法
针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调查和深入研讨,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解释公告。有些问题需要以专家工作组意见的形式加以明确。根据解释公告、专家工作组意见、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和年报分析的情况,全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在此过程中,积极与香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进行技术磋商,双方共同努力分别发布相关规定,以消除A股和H股报告不应存在的差异,促使两地准则等效落到实处。
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实施办法的相继出台,新准则有关规定如何与税收法规进行协调已成为当前会计实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会计与税收法规方面的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需要出台更为详细的衔接规定,促进有关方面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便于企业较好地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正确进行纳税申报。
新准则实现了从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其核心是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应当以提高资产负债质量为目标,而不是追逐单一的短期利润。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绩效考核指标和监管条件更多地侧重利润指标(利润表观),导致一些上市公司为了短期绩效或者规避监管要求人为地操控盈余,滋生短期行为。因此,有必要推动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监管规则,为新准则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深度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新准则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赋予会计人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判断。一方面要求会计人员转变观念、更新理念,熟练掌握新准则的概念框架;另一方面要求会计人员刻苦钻研,准确把握新准则的精髓和实质。这样,会计人员才能真正提升职业判断能力,更加自觉地执行新准则的各项规定。我们将充分发挥相关会计职业团体(如中国会计学会)的培训平台,有计划地开展有关新准则的深度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得到有效实施
新准则的有效实施需要强有力的监管。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继续加强财政与证券监管、银行监管、保险监管、审计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的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严格监督检查新准则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在新准则实施中的鉴证作用,借助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推动新准则实施到位;继续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约谈工作,切实解决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进行严厉处罚,绝不手软。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主要问题
1.关于公允价值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问题
新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但实务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估值技术的应用,如何选择估值模型和相关参数假设等,新准则没有提供详细指南。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在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出台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这些研究成果均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针对我国新兴加转型经济的实际,需要组织专门力量研究与公允价值相关的问题,指导企业在实务中正确地运用公允价值。
2.关于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五级分类的关系问题
根据新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贷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计提,对于专项准备,还进一步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五类,并分别规定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比例。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准则规定,同时考虑了监管要求;有的对两者关系处理不当。有必要尽快开展对此类问题的研究,明确恰当的处理方法。
问:在稳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方面,财政部会计司未来的工作思路有哪些?
答: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成、国际趋同和等效,及其在我国上市公司平稳有效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是中国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监管部门、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取得的,香港和澳门会计界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欧盟、世界银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等特别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各方面均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等效和有效实施做出了贡献。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未来的任务更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实现未来的发展目标仍需境内外组织和同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一)继续跟踪分析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通过2007年1,570家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情况的跟踪分析,我们积累了经验,建立了机制,取得了成效。今后,财政部会计司将进一步完善分析系统和分析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地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切实解决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新准则对企业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从现在开始,跟踪分析工作的重点将转入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新准则和报告分析,同时关注非上市公司新准则执行情况。
(二)在巩固上市公司平稳有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稳步扩大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
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从2008年开始,新准则的实施已经扩大范围。
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所有中央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准则,同时要求各省积极推动本地区企业执行新准则。中国银监会也明确要求所有城市商业银行等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中国保监会要求所有商业保险公司2007年开始按照新准则编制财务报告,2008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准则。一些省、市也要求本地区大中型企业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新准则。扩大新准则实施范围已成为各方面的自觉行动。鉴于目前情况分析,中国用3年左右的时间能够实现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的目标。小企业继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可以相信,随着新准则在中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对中国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促进中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前正致力于完善全球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08年1月8日就持续趋同机制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持续趋同备忘录。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在完善中国会计准则时,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将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行沟通。中国也一直在积极派人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工作。2006年,财政部副部长、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王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分别担任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2007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吸收了中国代表作为理事会的专职理事。财政部会计司每年派人参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技术层面的工作。通过上述举措,奠定了中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和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基础,为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全球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