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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条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6     浏览次数:

我是江西省龙南县某校办机制砖厂的
承包人,已在税务局办理了变更税务登记。近日,龙南县国税局通知我去缴税,
我记得国家对校办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请问我应该纳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4]15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你承包的校
办机制砖厂属于个人经营,与上述条件不符。同时该文件第四条规定,学校校办
企业转租或承包外单位、个人经营的,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因此,
龙南县国税部门的决定是正确的,你应该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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