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递延法和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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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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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设备按照税法规定,可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10年;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
该项固定资产原价为10万元(不考虑净残值因素)。该单位前5年实现利润1
00万元,从第六年起,每年实现利润120万元。前四年所得税税率为33%,
假设从第五年起,所得税税率改为30%。请分别用递延法和债务法进行所得税
会计处理(要求计算第一至第十年的有关所得税费用、递延税款、应缴所得税,
并作出会计分录)。
答案:
(1)递延法
第一年:
税前会计利润 1000000
加:时间性差异 10000
应纳税所得额 1010000
所得税税率 33%
应缴所得税 333300(1010000×33%)
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影响 3300(10000×33%)
所得税费用 330000(1000000×33%)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0000
递延税款 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3300
第二、三、四年的账务处理同上。
第五年:
税前会计利润 1000000
加:时间性差异 10000
应纳税所得额 1010000
所得税税率 30%
应缴所得税 303000(1010000×30%)
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影响 3000(10000×30%)
所得税费用 300000(1000000×30%)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00000
递延税款 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3000
第六年:
税前会计利润 1200000
减:时间性差异 10000
应纳税所得额 1190000
所得税税率 30%
应缴所得税 357000
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3300(10000×33%)
所得税费用 360300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60300
贷:递延税款 33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57000
第七、八、九年的账务处理同第六年。
第十年:
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10000×30%=3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360000
贷:递延税款 3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57000
(2)债务法
第一、二、三、四年的处理同上。
第五年的有关处理如下:
税前会计利润 1000000
加:时间性差异 10000
应纳税所得额 1010000
所得税税率 30%
应缴所得税 303000
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影响 3000(10000×30%)
调整前四年已确认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1200
10000×4×(33%-30%)
所得税费用 301200303000-3000+1200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01200
递延税款 1800(3000-1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3000
第六年:
税前会计利润 1200000
减:时间性差异 10000
应纳税所得额 1190000
所得税税率 30%
应缴所得税 357000
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3000(360000-357000)
所得税费用 360000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60000
贷:递延税款 3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57000
第七、八、九、十年的处理同第六年。
点评:此题主要考核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必须注意:
采用递延法时,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①本期应缴所得税;②本期发生或
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采用债务法时,一定时期的所
得税费用包括:①本期应缴所得税;②本期发生或转回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③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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