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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会计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6     浏览次数:

固定资产是供企业长期使用的具有实
物形态的资产,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为了出售。
但有时,企业因调整经营方针或因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可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出售,以加快资金的周转,更新企业的设备。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
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动产。出售不同的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
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例1、某企业出售一辆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8%,该
小汽车帐面价值3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出售价格为150000元,则会计
处理为: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累计折旧      100000
   贷:固定资产       30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3)计算应交纳的税额时
  应交增值税=150000×6%=9000元
  应交消费税=150000×8%=12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2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9000
               -应交消费税  12000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71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1000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
税。但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属于企
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
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对不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例2、某企业出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该机器按固定资产管理,帐面价
值40000元,已提折旧10000元,若(1)出售价格20000元;(2)出售价格50000元,
则会计处理为: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0
     累计折旧      10000
   贷:固定资产      40000
  (1)当出售价格为20000元时
  由于该出售业务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可暂免征收增值税。
  ①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②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1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2)若出售价格为50000元时
  由于该出售价格大于该固定资产原值40000元,不符合上述第三个条件,应
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①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②计算应纳税金时
  应交增值税=50000×6%=3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000
  ③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000
   贷:管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17000
  三、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时,应按销售额的5%征收营业

  例3、某企业出售一栋房屋,该房屋原价1000000元,已提折旧600000元,
出售价格700000元,则会计处理为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0
      累计折旧      60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00000
  (3)计算应纳营业税时
  应交营业税=700000×5%=35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5000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5000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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