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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使用权税法规定如何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16     浏览次数:

我公司购买了一套财务软件和一些办公软件,请问,按会计制度应如何处理?税务规定应如何处理?如有差别,是否作纳税调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的规定,“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5年内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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