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关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标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1-09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上一篇:2008年计提的应付福利费还能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列支吗?
下一篇:关于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