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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发出商品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22     浏览次数: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因此,发货在前,收款在后。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销售的实现,不是以是否实际收到货款为条件,也不以发货确认。必须注意的是,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企业,必须将相关的分期收款销售合同,置存企业备查,采取规范的分期收款会计处理。此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上,如果企业在收到货款时全额开具发票,就应按照货物的全部销售价格申报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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