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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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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利息客户需开票,涉及营业税和增值税,开票注意些么?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11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本公告第九条和第十条以外,其他条款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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