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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6年度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报表评比的通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7-08-08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1996年是全面推行税收会计改革,对税收会统报表进行系统规范和调整的一

年。税收会统报表从数据来源、填报口径、指标设置,到报表种类等都作了较大调整。

为了确保年报质量,做好1996年税收会计、统计年报的编审工作,我局于

1997年4月组织国家税务局系统,对1996年各类税收会统年报进行了会审。

    这次会审在总结历年会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施新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对各

类报表的审核依据、审核范围以及具体审核标准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较为全面的修

改、补充,使之更加科学和切合实际。由于各地普遍加强了对年报编审工作的组织和

领导,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并严把数据质量关,

从而使1996年全国年报编审工作较为顺利,年报质量得以保证。主要表现在:一

是继续坚持年报会审制度,在抓好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会统报表编审方法和操作程序,建立与税收会计核算相适应的规章

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把关,确保优质快报;三是加强与财政、国库的工作协调配合,

狠抓金库对帐工作,发现问题积极查找原因并及时加以纠正,从而为防止随意改变

税种和混淆入库级次等问题的发生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会审中也反映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一些地区会统人员业务学习不够,没

有真正了解税收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正确掌握现行报表的指标口径,导致报

表差错仍然较多;有的对政策规定、统计口径掌握不准,在入库级次和项目划分上有

误;有的表间逻辑关系不清,使报表之间的数据不衔接。有些地区还存在调查研究不

够,审核分析不及时和人为调整统计报表的现象。这些问题望各地区加以重视,认真

研究改进。

    根据1996年年报会审计分结果并结合月报传输等情况,经研究,评出

1996年全国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会统报表工作优秀、优良单位(按大区顺序排列)

如下:

    优秀单位:北京、天津、山西、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

厦门、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四川、重庆、云南、沈阳、长春、哈

尔滨、武汉

    优良单位: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青岛、河南、贵州、成都

    对上述取得优秀、优良成绩的单位,总局在此特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工作,把税收会统报表工作提高到一个

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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