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6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附件所列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的内外观照片请从省局FTP服务器下载(路径:省局流转税处/省局下发/车购税免税图册/国税函[2005]672号免征图册)。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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