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4-18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总局文件规定的职责,积极配合民航部门正确使用《行程单》,并做好《行程单》用票数量及发放明细表的接收和票据、税款的检查工作。

失效日期:

上一篇: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