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航班协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30号)转发给你们,对于航班协定中涉及的税收条款规定,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