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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01-11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我省国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在提高和规范我省国税系统的财务管理

工作,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我局本着“建立审计人才库,加大审计力度,适时规范整改,促进财

务管理”的精神,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及要求,在年初及时制定了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并下发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4年专项审计有关问题

的通知》(云国税函[2004]511号),全面布置了2004年我省国税系统

的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全省各级国税局共组织财务收支审计66次,下发了

43个审计意见书和13个审计决定,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40条,完善制度35条,

共挽回经济损失209万元,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我省国税系统内审工作,把国税内审工作视为自我约束、强化

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制度保障,并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具体措施:一是明确

任务,狠抓落实。根据年初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审计工作程序,严把审计

工作质量关。二是认真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注重审前培训。我局在每一次审计前都要

组织审计组对审计方案进行认真的学习和分工。使每位参加审计的人员清楚该次审计

的目的、意义、范围、重点、程序及方法等,理清审计思路,找准工作的着力点,使

审计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加大培训力度,

不断对审计工作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建立了一支能打硬仗的审计队伍。通过审计实

践表明,审计工作能否真正取得成绩,其最终的着力点都在“人”的因素上。因此,

我局在2004年4月份组织了一期对全省国税系统内审人员的培训,邀请了云南省

内审协会的有关专家、注册会计师班的授课教师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资深老总进行

讲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省局在培训班学员为框架的基础上组建了云南省国家税务

局内部审计人才库,并将一些在后来工作实践中发现的优秀财务及审计人员不断充实

调整到人才库中,逐步解决了内部审计人才欠缺的问题。四是加强沟通,坚持实行审

计承诺制度。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审计组都要求被审计单位对银行帐户的开设及所

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要求被审计单位主管领导在承诺书上签字认可。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找准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作为

审计的突破口。一是在年初编制审计计划时,把基建项目多,经济活动较为频繁的单

位以及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审计重点;二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根据被审

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抓住主线,突出重点。着重从以下几个方

面入手:1、着重从机关银行帐户的开设情况入手,看有无弄虚作假,违规开设银行

帐户及有无资金体外循环,截留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从审查资金管理情

况入手,看有无资金浪费、财产损失和管理漏洞等问题;3、从审查债权债务入手,

看有无长期占用公款,有无将本单位资金借给无预算单位并且长期不进行清理等问题;

4、从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入手,看是否存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监管混

乱等问题;5、从审查重大事项是否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入手,看有无重大决策失

误、失控、失职,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6、从查各项资金开支项目和税收政

策执行情况入手,审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有无以权谋私,挥霍公款,中饱私囊

问题,有无以税谋私,擅自减、免税,不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等问题。

  (三)认真开展专项审计

  一是开展了2003年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审计。从审计的结果来看,被审计单

位均能按照省局的部署,认真编制和下达预算,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能实行基层经费

最低保障线制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没有相互挤占情况发生,预算安排结构合理。

  二是开展了对丽江市古城区国家税务局、昭通市所辖昭阳区国家税务局、镇雄县

国家税务局、水富县国家税务局、临沧地区临沧县国家税务局、德宏州瑞丽市国家税

务局等的“双代”手续费的收支及核算的专项审计工作。审计中发现个别被审单位未

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

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

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发〈国家税务局系统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2002]65号)的规定,存在与代征单位签订代征协议手续不全、扩大手

续费提取范围、虚列“双代”手续费支出等违纪问题,并在审计过程中及时给予坚决

纠正。

  三是开展了1999年5月以来的基本建设情况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各被

审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均能按规定向上级单位申报,上级单位再按规定的权限和

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手续完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材料和设备均进行了公

开招标;终审前工程款基本按规定预留30%,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能按规定委托

具有法定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2004年省局共委托中介

机构对12个县市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累计送审金额为

9735.5万元,审定金额为9145.28万元,工程审减额为558.33万

元,财务审减额为41.56万元。从审计的结果来看,效果显著,为国家挽回了大

量损失,节约了资金,加强了我省国税系统的基本建设管理。但个别项目也存在一定

的问题,如擅自改变项目用途,超标准建设,项目概算不实,超规模及超投资的情况。

  四是开展了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情况审计。从审计的结果看,各单位都成立了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程序及要求,编制标书、刊登公告或

发投标邀请、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都能

按管理级次进行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大多数都做到认真管好投标资金,资金

结算方式符合规定,资金支付手续完整,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归还。

  (四)加强后续审计工作,及时反馈,就地整改

  一是完成了对丽江市和大理市国家税务局的后续审计工作,并就2003年审计

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丽江市国家税务局的帐外存折及帐外资金已在审计期间

进行了整改;2003年省局内部审计工作组对大理州国家税务局审计时发现,由职

工全额集资的小区建设中,大理州国家税务局投入了共2,012,768.73元

的资金,已在2004年7月全部收回;二是立足把“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

得出建议,经得起检验”作为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坚持“防范胜于纠正,监督

寓于服务”的审计理念。审计中采取了边审计、边交流、边整改、边总结的方式,得

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三、审计建议

  (一)根据这几年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情况来看,存在不少问题。建

议总局明确下文要求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从事后审计向事前及事中审计转移,并

制定相关的付费规定。

  (二)转变工作思路,使审计从监督的单一职能向提高服务及咨询,财务审计与

管理审计并重的方向转变。

  (三)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提高审计透明度,以实现审计信息资源的共享。实

行审计结果公示,不但能使有关单位引以为戒,而且能促进被审计单位对查出的问题

及时进行整改。

  (四)一线审计人员长期在外出差,工作辛苦且难度很大,建议由总局明确下文

给予审计人员一定的补助。

  (五)加强审计现代化的建设。随着网络化的普及,传统的手工审计面临严峻的

挑战,因此,加快国税系统内部审计软件的开发运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之,内部审计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随着财务管理要求和管理水平的不断

提高,对内审工作的要求也必将越来越科学化、专业化。我们将按照总局要求,有计

划地开展内审相关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逐步提高我省国税系统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并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两权”监督制约的要求,努力实现我省国税系统内

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附件: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04年度内部审计报表(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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