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单位:
云南国税电子政务网站已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为了确保网站得
到有效利用,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运行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单位务必
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网的运用工作。
云南国税电子政务网是云南省国税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处理行政管理事务的
重要信息系统,是组成我省国税系统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模块之一,也是全省国税系统
整个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通使用云南国税电子政务网站,是我省国税系统
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网开展网上办公,对进一步更
新办公理念、优化办公手段、节约办公成本、规范机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
关作风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省局机关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政务
网的运用工作,各单位要指定1位处领导直接负责网站的运用工作,切实加强对运用
电子政务网的领导,同时各单位还要指定1位干部具体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
保网站正常运行。各单位领导必须做好使用电子政务网的表率,亲自带头使用,全体
干部职工要积极利用网站开展工作,凡是通过网站就能办理的工作一律通过网上办理,
做到人人都来推进云南国税的电子政务建设。
二、使用云南国税电子政务网的几点具体要求。
第一,云南国税电子政务网内网全部采用实名制,每个人都拥有各自的用户名和
密码。用户名为:yn+姓名的拼音缩写(如办公室罗继富的用户名为:ynljf),
初始密码为:qqqqqqqq。请各位用户尽快修改自己的密码,并做好保密。
第二,从2005年2月1日起,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天上班必须首先进入
云南国税电子政务网站,尤其要登录“机关办公枢纽”区,处理各种日常事务,包括
登“公文处理系统”,也可通过网站登录。
第三,从2005年2月1日起,省局各单位凡是需要向省局机关内部发布的各
种会议通知,包括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局领导专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所有会议,
以及其他一切通知公告事项一律通过电子政务网“机关办公枢纽”中的“通知公告”
栏目发布,且不再进行电话通知。各单位一律不得再发布纸质性的各种通知公告,尤
其是不得再通过在办公楼大厅和食堂粘贴各类通知、公告等。凡是未查看“机关办公
枢纽”中的通知公告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四,如果发布的是需要省局各单位回复性的通知、公告,各单位只需在通知、
公告后直接跟帖回复即可,不必再通过从纸质或其他方式回复发布单位。但必须对所
回复的内容负责。
第五,从2005年起,省局将逐步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各单位凡需要发布
督查督办通知的,必须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统一发布。督办事项一经发布,
被督办单位必须及时回复办理落实情况。回复只需要在督办通知后跟帖回复即可。办
公室将不定期通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六,从2005年起,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某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必
须统一发布在网上。另外,请各单位在1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04年的工作总
结和2005年的工作计划发布到“机关办公枢纽”中的“总结与计划”栏目中。
第七,从2005年开始,省局办公室要将经领导审核后的行政会议纪要统一发
布在网上,供各单位查阅。
第八,各单位需要在“机关办公枢纽”中的“备忘录”、栏目上发布的有关内容,
请于1月30日前提供给办公室统一发布。
第九,请各单位尽快整理需要在“机关办公枢纽”中的“工作向导”栏目上发布
的有关内容,及时发布到网上。
第十,请各单位在1月20日前,将“通讯录”补充完整。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
电话、传真统一发布在“机关办公枢纽”的“通讯录”中。办公室要将值班电话、物
管电话、龙印公司电话、医务室电话、消费控制中心电话等其他常用电话统一发布在
“机关办公枢纽”的“通讯录”中。全体干部职工要将各自办公室电话和移动电话发
布在“机关办公枢纽”中的“通讯录”中。以后省局不再印发机关办公电话和移动电
话表。
第十一,“机关办公枢纽”的“提请事项”和“办公用品领用”栏目,由于条件
未成熟,暂时不启用。
第十二,信息中心要确保网络随时畅通。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执行,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直接发布在
“通知与回复”栏目中。
附件:云南国税电子政务网内网使用说明(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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