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四川得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保
国税发[2004]246号)收悉。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
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
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财税[2003]19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经研究,同意免征四川得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至2006年度企业
所得税。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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