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4日 各省级在蓉涉外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修订,已于200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新《征管法》, 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举办一期省级涉外企业税 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新《征管法》、税收减免、审计规程、纳税申报等。 二、培训对象:省级涉外企业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参会人员要求每单位1—2 人,会务费450元/人(含食、宿、交通、资料费、场地费等)。 三、培训时间:2001年8月13日至15日。 四、培训地点:都江堰市青城花园山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01年7月24日至8月10日,在新南路1号省地 税大厦1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5439591或 5459958-80105, 联系人:周丽。 六、报到时间:2001年8月13日下午5点前。凡需要集体乘车参会的可于 8月13日下午2:30分在新南路1号省地税局门口上车。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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