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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关于举办省级涉外企业税收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07-24     浏览次数:

     2001年7月24日 

 

各省级在蓉涉外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修订,已于200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新《征管法》,

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举办一期省级涉外企业税

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新《征管法》、税收减免、审计规程、纳税申报等。

  二、培训对象:省级涉外企业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参会人员要求每单位1

人,会务费450元/人(含食、宿、交通、资料费、场地费等)。

    三、培训时间:2001年8月13日至15日。

    四、培训地点:都江堰市青城花园山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01年7月24日至8月10日,在新南路1号省地

税大厦1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5439591或 5459958-80105,

联系人:周丽。

    六、报到时间:2001年8月13日下午5点前。凡需要集体乘车参会的可于

8月13日下午2:30分在新南路1号省地税局门口上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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