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
检查的补充通知》(国税外函[1997]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地税发
[1997]172号文件一并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
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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