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2日 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 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工商局 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略)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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