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市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外贸出口,现分配你市2004年出口退(免)税计划400万元,全部
用于办理免抵调库。
此次下达的计划必须用于办理2004年1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
出口日期为准)以后报关出口货物发生的免抵调库。请你们在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情
况下,使用好上述出口退(免)税计划,并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机
制改革后有关出口退税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国税函[2004]3号)的有关规定
办理免抵调库手续。
(3)
失效日期:
上一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收尾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