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国
税发[2004]22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同意
免征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从
2005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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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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