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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缴退库问题的通知》
(财预[2003]5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缴退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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