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7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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