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地方税收征管业务,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和地方税收征管改革,
建立健全征管基础制度,使税收征管走向规范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征
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结合我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工作的实际和最新颁布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征求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和省局有关业
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编写印制了《云南省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试行版(下
称《规程》)一书。现下发各地,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具体应用中要结合当地实际,
按照地方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在不违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作顺向延伸和
简化,抓好征管质量工作。《规程》试行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局
征管处反馈,以便适时组织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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