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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06-20     浏览次数:

          2003年6月20日 川地税发[2003]59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2003]5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执行。

    一、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考核重要性的认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是税收征管工作体

系的重要环节之一,真实、准确的考核结果有利于各级地税机关掌握征管工作情况,

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切实加强征管基础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各级地税机关必须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征管质量考核顺利推行。

    二、修订后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调整为登记率,申报率、入库

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处罚率。申报准确率不再进行考核。各地应严格按

照《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计算公式、指标口径、时间属性、数据来源进行

工作考核,确保考核指标的准确性。

    三、考核口径说明

    (一)考核范围:地税部门征收的除农业五税外的各项税收,且不包括各项基金、

地方性代收费用。

    (二)入库率:各级地税机关征收管理部门按当期申报应纳税款、缓征税款、查

补税款、处罚罚款四项综合考核,其中查补税款、处罚罚款入库率的统计应包括同级

稽查部门查补税款、处罚罚款的情况。稽查部门考核的统计数据应逐级抄报省稽查局。

    四、考核时间范围。半年度考核时间范围为当年1月-6月,年度考核时间范围

为当年1月-12月。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报表应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上报。

    五、考核办法。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计统、稽查、法规等部

门参与。各市、州局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区县局的考核,省局对各地考核情况组织交叉

检查或抽查。

  六、税收征管质量考核采取网络和邮寄两种上报方式。网上传输文件位置为:F

PT://155.16.16.18/征管处/市州;文件格式为:地区名.DB

F和地区名.FPT。为保证报表网上运行安全、及时,各地征管部门应确定专人负

责此项工作。

    除网上传输电子报表外,各地还应及时上报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

报表统一使用A4纸张。

    七、各地报送电子文档、纸质报表时,均需填报分地区数据及合计数据,同时报

送简要文字说明材料,其中包含与上年度同比分析以及需注解说明的内容,其电子文

档格式为WORD文档。报送的征管质量报表应当按照要求备份,专卷保存。

    八、征管部门要与计统、稽查等部门密切配合,获取准确资料,保证考核数据真

实、有效。

     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失效日期: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延期纳税管理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6-18    文号:川地税发[2003]58号    税种:税收征管

          2003年6月18日 川地税发[2003]58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我省地方税收延期缴纳税款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工作

效率,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对加强延期纳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延期缴纳税款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有

机组成部分,是国家帮助纳税人在遇到临时性特殊困难时渡过难关、促迸发展的重要

措施;同时也是纳税人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的一项权利。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

此项工作,既要依法行政,严格税款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又要充分

正视纳税人临时性的实际特殊困难,执行好延期缴纳税款的规定,维护纳税人的合法

权益。

    二、严格审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条件。《征管法》三十一条、实施细则四十一条

明确了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如风、火、水、火山爆发、地震以及战争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现象等。二是

纳税人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是指存放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出

纳员保管作为零星开支使用的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以备在生产经营

中随时支用的各种款项;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之外的各种货币资金,

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以及

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汇、缴款项时的在途货币资金等。当纳税人的上述各种货币资

金之和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时,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

款。主管地税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延期缴税款申请时,要对纳税人缓缴税款申请情况进

行认真初审,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查。主管地税机关以及相关的县、市(州)地税机

关对纳税人填报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应签注审核结论以及是否同意审批

的明确意见,对延期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严格执行延期缴纳税款的程序。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应当在缴纳税款期

限届满前提出,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对超过申请时限和不按规定报送材料的延期

缴纳税款申请,主管地税机关不予受理。各级地税机关要逐级审核上报,对不符合延

期缴纳税款条件的退回主管地税机关,由主管地税机关及时通知纳税人。

    四、严格滞纳金加收制度。对批准的缓缴税款,在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未批准

的,从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五、提高工作效率,试行网上审批。针对我省地域广、交通通讯不便的实际,为

提高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的及时性,减少资料传递程序,省局决定从2003年7月1

日起对延期缴纳税款试行网上审批。这是严格执行《征管法》提高工作效率和优化纳

税服务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认真执行。

    实行延期缴纳税款网上审批办法,采取以网上传输《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的方式进行。网上传输文件的位置为:FTP://155.16.16.18/征

管处/延期缴纳税款/市州,文件格式为:EXCEL表格(审批表表样及填表说明

见上述文件夹)。为保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网上运行安全及时,各市、州地税局征管

部门应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六、《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实行网上和邮寄双轨运行。各地除网上传输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外,还应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原件

一式四份,寄省局征管处;省局除在网上传输审批后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外,还将及时回寄加盖省地方税务局公章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原件。各地

在接到省局网上传输审批后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应在限期内告知纳税人,

待收到省局寄回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再交与纳税人。

    七、各级地税机关对延期缴纳税款中的各类资料,要专卷存放,年底归档,妥善

保存。

    八、各地征管部门和计算机信息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网上审批工作的顺利

进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填报说明(略)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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