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2年7月30日,中共云南省委会议决定,我省执行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从2002年7月1日起执行。为此,我省贯彻《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
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02]19号)中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执行时间
更改为从2002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税种的执行时间不变,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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