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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关于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02-02     浏览次数:

2001年2月2日

 

  省计生委《关于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

请贯彻执行。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是国家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省

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把生殖保健服

务纳入县(市、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省政府目标办将会同省计生委对此项

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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