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在云南省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实行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请示》(保国税政字[1999]90号)收悉。
鉴于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所属的各分支机构销售啤酒由公司统一定价、
统一开具发票、统一核算并反映应纳税款,各分支机构进行核算,只对实物进行管
理的实际,为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核算管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设在省内的14个分支机构应纳的增
值税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
二、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在当地按销售额以1.5
%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所缴税款凭完税凭证在总机构的应纳增值税中抵减。具体操
作办法按云国税发(1999)269号通知规定执行。
三、汇总缴纳增值税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保山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1、曲靖分公司(胜峰小区一村58)
2、玉溪分公司(人民路五居委A区64号)
3、红河分公司(个旧市明珠小区一单元118幢102号)
4、文山分公司(云隆商场13--10号)
5、楚雄分公司(楚雄市小康村14--3号)
6、永平经营部(永平县烟酒公司仓库)
7、芒市分公司(芒市团结大街)
8、盈江分公司(盈江县盈东路)
9、龙陵分公司(龙陵宾馆旁)
10、滕冲办事处(气象局对面)
11、怒江分公司(六库镇人民南路州建行旁)
12、保山市场经营部(建设路118号)
13、下关分公司(隆西路白螺商场斜对面)
14、昭通分公司(滇东北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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